[2016.6.8][内蒙古・呼和浩特]――乌兰浩特服装绿色食品博览会暨奇石玉器展
本帖最后由 众之和展览公司 于 2016-5-29 16:03 编辑内蒙古乌兰浩特服装绿色食品博览会暨奇石、玉器、珠宝、工艺品展销会邀请函
乌兰浩特(蒙古语,意为"红色的城市")位于大兴安岭南麓,内蒙古自治区东部,是兴安盟的行政中心,内蒙古自治区最早的首府。科尔沁草原腹地。总面积865.15平方公里,建成区面积23平方公里。总人口32.71万人。辖7个街道办事处、4个镇,共有蒙古、汉、满、朝鲜、回等17个民族,蒙古族人口占总人口数的25.9%。
展会场地:乌兰浩特五一路大街(客运站西交通岗南100米)
展会时间:2016年6月26日~7月10日
布展时间:2016年6月22日~6月25日
撤展时间:2016年7月10日
主办单位:唐山众之和展览展示有限公司
宣传方式:网络媒体,电视,主流媒体报纸,宣传车,宣传彩页,标志性拱门广告门,广场条幅,滑翔机,户外媒体等。
参展范围:各类观赏石,珠宝玉器、文玩工艺品、岫玉、珍珠、翡翠、珊瑚,玛瑙、水晶、古玩杂项、字画、陶瓷、灵璧石、根雕,南红,佛珠,蜜蜡等工艺品……(国家禁止销售产品不得入内)
收费标准:3m*3m平位1500元,角位另加300元,现场加工加收500元电费,陶瓷4*4每个2500元,字画包场5000元。
西藏、新疆展商已包场,未经预定私自前来者不予安排展会须知:1、展位预定:展会准则是自由、自愿参与本届会展活动,提前预定展位号,需缴纳订金500元,口头预定无效;预定参展商需保留交款回执,以便查证;参展商订金到位后,在展会正式开展当天不到场者,视为弃权,展位另作安排,订金作废。
2、展位安排:展位以收到全款项为最终确认参展资格,享受优先挑选展位资格权,根据交款先后顺序安排展位;参展者需按照组委会的管理执行展会管理规程,服从组委会的统一管理、合理调配与指挥,组委会有权少量调整展位;严禁倒卖展位,转租他人,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,概不退费。
3、会场免费提供自来水、照明电源,为了您与他人的正常经营,严禁使用超负荷电器设施烧水做饭,经检查发现,一律予以扣押物品并处罚款。
4、展会期间,参展人员自行保护好个人物品及参展物品,必须遵守组委会的各项安全保卫规定,注意场内卫生;
5、参展商须自觉遵守展会规定,及时开展按时撤展
6、参加展会的人员严禁出售假货,杜绝以假乱真、打架斗殴等行为,要文明礼貌、充分体现赏石文化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及道德风尚,组委会有权对违反者摊位清理出场
7、组委会仅通过此展会为参展商提供交流机遇与平台,任何商业运作风险均由参展商自行承担
8、因政府行为、地震、天气、战争等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失,组委会不予承担。
9、进场即视为同意此招商函规定。
财富热线:
刘新:18231508444
佟建凯:15027591444
汇款方式:
工商银行:佟建凯 6222 0804 0300 4421 122
页:
[1]